【台灣新生報/黃雅羚】
全球暖化證據日益明顯之際,航運界正熱烈討論減碳方案,IMO日前召開MEPC調解會議檢視業界所建議各項措施,以減少來自航運界占全球碳輸出二•七%溫室氣體(GHG)排放。
航運界特定權益集團對於採用以市場為本措施(MBM)減少二氧化碳排放作法表示興趣,但在某些特定措施上一直無法達成協定。訂定碳價對減少碳排放而言,可成為一個有效工具。
支持者傾向對燃油課稅或是捐款,以確保價格確定。認為船舶的使用較少燃油和排放較少二氧化碳者,其捐款金額在整體上應予減少,但所有船舶捐款底線應相同,無論國籍或船主。
英國貿易部於今年二月提出各樣措施,其中之一為總量管制交易計畫(cap-and-tradescheme),透過碳排放交易機制(ETS)對碳排放訂價。總量管制交易計劃為政府將訂定減少二氧化碳目標,而目標總量將由排放者均攤︱包括航運業(與航空業、電力公司等)。該機制允許排放者向政府購買碳排放權。如超過用量,排放者得向第三者購買。
另一替代辦法為課稅方案,即對燃油徵收碳稅,有些人認為此辦法更容易實施,配套罰款措施,船東們可繼續拓展業務。目前各國雖各擁不同看法,所幸對於目標終究一致,期望朝減碳方向前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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